福州一贸易公司长期零申报被罚402万元

2026-02-04 10:36:00

福州晋安区德乐加乐贸易有限公司因长期零申报、拒不履行纳税义务,被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合计402.28万元。该公司在2021年出口金属硅、镁锭、花岗岩等“两高一资”货物,金额达9922.01万元,但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其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收入长期申报为零。税务机关发现数据异常后要求限期更正,企业仅点击“更正申报”却未修改数据,辩称出口单据系向“黄牛”购买,自身非实际货主。因报关单明确标注其为发货及生产单位,法院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,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。